关于农村福利院建设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
时间:2014-04-14 来源: 作者: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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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4年工作要点和第36次主任会议安排,2014年3月21日至28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了全市农村福利院建设管理情况专题调研。此前,各镇处人大主席团组织代表,视察本镇处福利院,走访五保供养人员;法工委进行为期八天的专题调研,实地察看了全市已建和在建的13所农村福利院,走访福利院工作人员和五保供养人员,召开相关座谈会,了解农村福利院建设管理情况。调研组认为,市政府对农村福利院工作高度重视,积极落实政策,整合资源,强化管理,创新了福利院工作机制,农村福利院建设管理跃上了新的台阶。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成效
(一)政府重视程度进一步加深。国务院2006年公布《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之后,省人大2013年1月公布《湖北省农村五保户供养工作暂行规定》。2013年9月,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农村福利院建设和管理的意见》,强化了主体责任,明确了农村福利院单位性质,完善了基本功能,并大幅度提高了五保供养标准和财政补助水平,合理设置了机构,实行党委讨论、组织任命的方式,由民政办主任兼任福利院院长,率先在全省完成农村福利院院长由国家干部兼任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
(二)五保供养政策进一步到位。我市从2008年起,五保供养补助由村集体实物供给变成列入财政预算,由分散800元、集中1200元/人年分别提高到1600、2100元/人年,2013年再次提高到1900元、2400元/人年。截止2013年底,全市五保供养人数5977人,其中分散供养5461人,集中供养516人,集中供养比例8.63%。全市农村福利院共计13所,床位750张,入住院民516人,床位使用率69%。对五保对象去世每例2000元安排安葬费,五保死亡经费得到保障;全面实行了免费为五保对象提供参加农村合作医疗,诊疗费用在纳入农村合作医疗报销的基础上,个人自费部份由民政部门全额买单,医疗救助得到完善;着重进行了吃、穿、住方面的考虑和安排,优先将农村福利院维修改造和分散供养五保户危房改造纳入计划,优先将救济资金、捐赠物资安排给农村福利院和分散供养五保户。五保供养政策全部落实到位,保证了农村福利院的基本运转和五保供养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农村福利院建设力度进一步加大。市人民政府从2008年2月“五里坡福利院火灾事件”中吸取教训,逐年加大农村福利院建设资金的投入,在财政预算中安排专项资金,落实福利院基础设施建设和维修经费。财政资金划拨到位,推动了农村福利院的建设管理工作。各镇处加大农村福利院的建设力度,新建、改建和扩建福利院7所,如梅川镇南泉福利院、龙坪镇福利院、花桥镇张河口福利院、田镇办事处福利院、大法寺镇中心福利院等,建设力度高涨,生产环境和住房条件明显改善。
(四)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市人民政府结合实际,与镇处签订《农村福利院安全管理责任状》,实行星级管理,在推行《湖北省农村合格福利院标准》和《湖北省农村模范福利院标准》的基础上,创建了农村福利院“悉心料理”服务品牌。各福利院按规定1:10配齐了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工资从无到有,由挤占五保生活费到列入财政预算,工资标准达到8000-10000元/人年。各镇处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在《院民请销假记录本》、《值班交接班记录本》、《早点名晚清人记录本》、《门卫记录本》、《食品进出库记录本》、《院民评议服务人员记录本》、《院务公开民主理财记录本》等方面加强督办,管理服务进一步创新,形成了各镇处的特色。如余川镇中心福利院,坚持“以院养院、生财补院、科学办院”,大力发展院办经济,被授予“全国农村模范敬老院”。
二、存在问题
一是五保标准和福利院工作人员待遇偏低。五保伙食费标准偏低。五保供养标准分散的1900元,平均每天伙食费5.20元,每月158元;集中的2400元,平均每天伙食费5.90元,每月180元,低于湖北省2013年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310元。随机走访农村福利院了解到,中晚餐一般只有1个菜、1个汤,虽然挂着菜谱,有院民生日餐,其实都是应付检查。分散供养的五保生活费标准更低,调研时有的五保对象反映一天只吃两餐饭,有的甚至只吃一餐饭。农村福利院工作人员待遇偏低。福利院工作人员,只有8000元,平均每月667元,低于湖北省2013年最低工资标准960元,每天需要负责洗衣做饭、种菜养猪、料理老人,导致农村福利院聘请服务人员难。办公经费、水电费、日常设施维修费等都没有资金来源,客观上形成必然挤占五保生活费局面。
二是五保老人生病就医难的问题依然存在。调研中得知,前几年由于政策优越,个别卫生医疗机构采取非正常手段拉五保住院,并且不将2万元最高封顶救助资金用完不安排五保出院,五保对象本人也乐意住院,形成吃饭不交钱,以致小病大养、无病呻吟。2013年9月,新农合出台管理措施,对五保住院实行限额费用结算,造成有的五保对象有病不能治,上访扯皮,住院受到歧视。
三是福利院建设资金不足。虽然市政府在市级财政预算中安排部分资金,用于基础设施建设,但项目资金难争取,地方资金难挤出,镇村投资难募集,影响了农村福利院的建设。少数镇处依赖性很强,不舍得投入福利院建设资金,资金缺口太大。四望、大金两个农村福利院条件简陋,五保老人吃住极差,影响了全市福利院整体素质的提高。
三、几点建议
(一)切实加大宣传力度。要借助报刊、电视等媒体,大力宣传国务院《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精神,进一步明确农村福利院供养和建管的责任主体,广泛宣传农村福利院建设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宣传市委、市政府和各镇处在农村福利院建设管理方面所做的工作,宣传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福利院建设的先进典型,从而唤起全社会对农村福利院建设管理工作的重视,提高各镇处领导及工作人员对农村福利院建设管理工作的认识,增强农村福利院工作的自觉性与主动性。
(二)切实加大筹资力度。要探索投入多元化的路子,加大农村福利院建设资金的投入。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扶持,力争新建一所、立项一所、资金到位一所,使建设资金不留缺口;以市镇两级政府为主,搭建社会募资平台,建立农村福利院基金管理体系,凝集社会力量搞建设。要探索出台激励措施,制订按照建筑面积、五保居住人数、管理等级为依据的以奖代补政策,支持农村福利院建设。
(三)切实加大供养力度。要建立市级财政预算逐年提高的机制,全面提高五保对象的生活待遇。要认真落实武政发[2013]12号文件精神,全面落实五保供养标准和供养义务。要调动村级积极性,鼓励村级拿出经营收入投入五保对象,为开展好五保供养工作奠定基础。要积极探索和研究五保对象的就医办法和监管措施,确保病有所医。
(四)切实加大服务力度。要健全五保供养人员的服务机制,按照55元/人月发放养老金,推进养老社会化进程。除按规定配备服务工作人员、明确农村福利院单位性质外,要优化办公条件,建议每年由市镇财政列入预算解决单位集体办公经费,以解决福利院日常工作和维修费用。要提高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最低不能低于公益性岗位标准。要逐步建立工作人员的养老体系,使工作人员进得来、留得住、干得好。
(五)切实加大管理力度。要大力开展规范化管理,通过模范福利院、合格福利院创建活动,进一步完善内部规章制度,扩大院务公开范围,加强民主理财,推行院民评议服务人员制度,鼓励发展院办经济,完善农村福利院的服务功能,严格实行星级管理,促进农村福利院管理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