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作风建设 做“三型”人大干部
时间:2014-04-03 来源: 作者: [收藏]
[打印] [关闭]
工作能否落实,关键在人,核心在干部,在干部的工作作风。人大机关担负着为人大及其常委会正确有效行使职权提供服务和保障的重要职责,机关干部的服务态度、工作效率如何,工作人员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直接影响着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质效,影响着人大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那么,作为人大机关干部,如何加强自身作风建设,使人大机关成为行为规范、运转高效、公正透明、廉洁奉公的工作机关?笔者认为要着重做好以下三点:
一是要勤思考、善参谋,做学习型干部
机关干部不仅要抓好组织和领导交付的工作的执行,还要善于想大事、谋全局、当高参。要当好参谋助手就必须有真本事,要有真本事,就必须勤于学习,勤于思考,做学习型干部。现在的社会是信息社会,知识更新很快,学习已经成为每个人的终身课题。学习是工作的一部分,甚至可以说也是一种工作。如果你的知识积累不够、更新不快,那么你就不能全面、准确地理解、掌握政策和法律,不能吃透、用好政策和法律,工作也就很难做好。对于年轻一点的干部来说,你抛弃了学习,最终可能会抛弃工作。每一位机关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无论资历有多老,工作有多忙,都要及时“充充电”,抽时间学政策法律、业务知识技能。当前,尤其要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突出对党的方针政策和地方党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学习研究和对现代化建设所需要的各种新知识、新技能的学习掌握,完善知识结构,开阔思路视野。要多研究上级政策、多进行调查研究、多提高质量的建议意见,为地方党委决策和人大常委会决定提供参考,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出谋划策,为推动人大各项工作全面上台阶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要坚持学以致用,注重学习成果的转化和运用,使学习成为工作的“加速器”。
二是要扬朝气、树正气,做创新型干部
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蓬勃朝气、昂扬锐气、浩然正气,是党的根本宗旨和先进性的重要体现,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必然要求。“朝气”,就是要与时俱进,不因循守旧;勇于创新,不固步自封;勇于实践,不畏怯不前。“锐气”,是一种胆量,一种魄力,一种攻坚克难的精神境界。成绩面前不忘乎所以,困难面前不灰心丧气。有锐气,才能有所作为,有所建树。“正气”,就是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持正确的思想路线,坚持原则,坚决抵制一切歪风邪气,清正廉洁,大义凛然。我们搞人大工作就是需要有一股子“朝气、锐气、正气”。没有“朝气、锐气、正气”,人大工作就很难取得实效,就很难开拓创新。那种认为人大没实权,没奔头,得过且过,遇到困难绕着走的想法和行为,是缺乏“朝气、锐气、正气”的表现。人大是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来集体行使职权的,但这并不是没有权,而是为了保证国家权力牢牢地掌握在人民手中。人大干部的民主意识强、法律素质高、群众意识强,这是优势,我们要发挥这个优势,增强这个优势,着力打造创新人大、有为人大、为民人大。
三是要顾大局,求实效,做务实型干部
民主法制建设是时代的要求,是人民的要求,是我们的共同事业。要搞好人大工作,进一步加强民主法制建设,机关干部职工都要顾大局,识大体,彼此间要增强信任,增进团结,多沟通,多包容,互相支持,密切配合,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共同做好机关各项工作。坚决反对拖拖拉拉、消极懈怠,说三道四、相互拆台,拉拉扯扯、推卸责任等不良现象和行为。要克服形式主义,讲求实效。人大工作讲程序,并不意味着按程序走完了就行了。没有实效的工作无异于白费力气,是对人力物力的浪费。求实效的关键是要抓落实。开会不落实等于零,布置工作不检查等于零,抓住不落实的事,追究不落实的人才算落实。要认真审议“一府两院”的专项工作报告,审议意见要有的放矢,要有针对性,要有助于推动相关工作的开展;要认真组织开展好执法检查,力求开展一次执法检查,解决一至两个实际问题,同时,还要抓好已开展的执法检查成果的巩固,抓好审议意见的跟踪落实;要不断完善常委会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严格执行常委会议事规则和组成人员守则,增强工作的民主性、科学性和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