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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人大推进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审查监督的思考

时间:2013-11-20  来源:  作者:   [收藏] [打印] [关闭]

   如何加强人大对预算决算的审查监督,提高预算审查质量,笔者结合武穴市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实际,认为必要做到如下几点:
   一、强力组织收入,提供财力保障,达到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人大审查监督目标要求。县级政府要制定符合经济发展规律和当地实情的收入预算任务,要通过发展经济,努力培植财源,依法征管,提高收入质量,实现财政收入稳步增长。再是要积极向上争取竞争性分配转移支付和项目资金。中央、省对县级政府要进一步优化转移支付结构,以一般性转移支付为主,专项转移支付为辅,特别是要减少专项转移支付要求地方配套的做法,切实增加县市级政府可用财力,缓解县级政府收支压力,实现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人大审查监督目标。
   二、进一步完善预算编制,细化部门预算科目,夯实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人大审查监督基础。要进一步落实和完善转移支付提前告知制度,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要严格预算执行的刚性约束力,建立可操作性的监督措施和奖惩规则,制定科学合理的支出定额标准,优化支出结构和方向,确保法定支出、政策性支出和其他重点支出的落实。政府收支应建立以部门为反映主体的预算科目体系,完善政府收支科目,细化收支项目,建立按部门、经济性质和功能为衡量标准的政府收支指标体系,促进全口径政府预算的统一和完整。从2014年开始,县级政府在进一步完善公共预算的基础上,要采用“全口径”试编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障预算,实现政府预算体系的完整编报,更加清晰地反映政府整个盘子的收支定排情况,让预算编制更加规范科学,为人大开展全口径预算决算审查和监督的可操作性提供便利条件。
   三、多方共同推进,建立上下联动的监督机制,加强全口径预算的审查和监督。应从各个环节增强对政府收支的行政控制和立法控制,实现对政府的监督和问责。事前由主管部门或专业人士对政府各部门收支方案的合理性进行评估;事中由人大和财政部门对预算有效控制,财政部门作为预算的初步审查单位,应重视预算的绩效评估,对部门申报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绩效目标、项目内容等进行研究论证,提高资金安排的科学合理性,推进政府预算公开进程,促进科学民主决策;事后由审计部门对全口径预算决算管理和效益情况进行监督。特别是要注重发挥审计机关对全口径预算决算审计监督的作用。要坚持预算执行审计情况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制度,按照正在修订的预算法规定建立决算审计制度,并使审计内容与人大及其常委会审查监督的内容和要求对接,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审查和监督提供更多的、切实的帮助。
   四、开展全口径预算决算审查和监督知识和能力的培训,加强全口径预算决算审查和监督力量。实施全口径预算决算审查和监督,既会遇到不少我们过去不熟悉的东西,还会遇到许多需要研究和解决的问题,因此做好培训工作十分重要。要着重围绕什么是全口径预算决算、怎样对全口径预算决算进行审查和监督两方面的问题,适时举办人大代表和人大常委会委员培训班,举办人大及其常委会预算审查监督工作委员会和人员培训班。在培训中,坚持以把握全口径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基本知识为基础,以提高全口径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履职能力为重点。通过培训和培训后大家在实践中的学习和努力,不断提高自己进行全口径预算决算审查和监督的本领。人大代表和人大常委会委员,要尽可能地多选一些了解和熟悉财经工作和预算管理的同志担任。目前,县级承担预算审查监督的常委会工作机构人手太少,无论是机构还是人员与实施全口径预算决算审查监督的任务都不匹配,这一问题必须解决。
   五、推进预决算公开,提高财政透明度,完善政府财政报告体系。政府的全部收支要纳入人大监管视野,更要置于公众监督之下,确保政府资金都用在刀刃上,让公众真正享受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以落实社会公众和立法机构对政府收支的知情权为目标,在预算的编制与审查批准中,开辟适当的途径让社会公众充分表达其利益要求,帮助有关部门更好地发现、选择真实的公共利益,提高预算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程度。建立规范的政府财政报告体系,全面反映政府各部门的财政状况和收支活动结果,全方位披露政府部门的资金收支活动信息,将完整的政府开支信息置于公众监督之下,将全口径预算决算置于“阳光”下,确保政府的“钱袋子”更加安全、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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