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三方力量 打造有为人大
时间:2013-07-30 来源: 作者: [收藏]
[打印] [关闭]
人大作为一个能够汇集各方利益和意愿的权威机构,在法理上具有人民赋予的至高“权力”。但是,要真正发挥人大的作用、维护人大的地位和权威,党委支持、代表履职、人大主动三者缺一不可。在此,结合武穴人大常委会近两年来的工作实际,笔者就如何维护人大的地位和权威,打造基层有为人大谈几点浅显的看法。
一、党委支持是前提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下,人大接受党的领导是我们政治制度的基本原则和客观国情。因此,人大工作不仅要在委的领导下开展,更要善于主动争取党委的支持。武穴市七届人大常委会成立以来,在遵循市委领导的同时,更加突出争取市委对人大工作的支持,使市委做出了许多有利于人大工作开展的意见和规定,有力地保障了人大的法定地位和权威。一是建立了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列席市委常委会议等制度,并在在召开全市重要工作会议时,邀请市人大常委会班子成员和相关委室负责人参加,以便人大常委会了解市委工作思路,参与重大问题决策。二是坚持市委专题听取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工作汇报,了解和掌握人大工作情况,研究并转发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解决人大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三是支持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对事关全局的重大决策和涉及改革发展稳定的重要事项及关系国计民生的实际问题,都按照法定程序提请人大常委会审议、决定。四是支持人大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在研究调整干部时,严格遵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任免相,凡需提请人大及其常委会任免“一府两院”组成人员,都按法定程序经“一府两院”党组通过,由市长、院长、检察长提请人大常委会任命。五是支持人大依法行使监督权,主动协调好人大同“一府两院”的关系,重视和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加强对“一府两院”的监督。
二、代表履职是基础
人大代表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是权力机关的主体,是人大行使监督权的基础。武穴市第七届人大常委会成立以来,我们以开展代表“五个一”活动(每月走访一定数量的选民、每两个月参加一次集体学习、每季度参加一次视察专题调研活动、每半年参与一次对职能部门的工作评议、每年为选民办理一批力所能及的实事)为载体,指导和要求人大代表始终以人民的意志和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履行代表职责,努力扮演好人民群众“代言人”的神圣角色,全力维护人大的法定地位和权威。一是引导代表正确把握方向。要求代表自觉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党的意图、人民的意愿与国家意志有机统一,通过正确执行代表职务,使党的主张通过人大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使党领导人民制定的宪法和法律得到正确实施,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人大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二是督促代表密切联系群众。深入开展“领导代表日”活动,全面推广代表向选民述职活动,充分发挥代表生活于人民群众之中、受到人民群众信赖的优势,积极走访和联系选民,把群众的正确意见和合理诉求反映给党委、人大和政府,最大程度地集中群众的智慧、凝聚群众的力量,最大限度地团结和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共同担当起人大和代表所肩负的推动经济发展、促进社会进步的崇高使命。三是规范代表依法行使职权。要求代表充分发挥积极性和主动性,按照法律程序和形式,在人大的各种会议上充分独立发表意见;在闭会期间开展调查研究和视察,认真提出议案和关于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在调研或视察等活动中如发现有违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问题,敢于对党委和“一府两院”说“不”,在不以代表个人或少数人名义决定和处理问题的基础上,依法向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提出意见、建议,由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研究处理。
三、人大主动是关键
人大监督监督虽然在某种程度上等同于制约,但不等同于与党委政府顶着干,而是为了使党委、政府决策、执行不偏离地区发展大局的合理轨道。人大对“一府两院”监督要真监督,不能含糊,真支持,支持到位。真监督就是真支持,真监督才能大有作为,才能有力地巩固人大的法定地位和权威。一是做到“敢问”。凡是属于人大监督范围内的问题,涉及到人民利益的大事,都敢于过问。二是做到“敢议”。对提请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的报告,敢于实事求是地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提高审议质量。三是做到“敢管”。对执法问题严重的单位和国家工作人员敢于运用质询、特定问题调查、撤职等较为严厉的监督手段,使监督更具有权威性和强制性。四是做到“敢查”。对“一府两院”及其职能部门是否严格执行法律敢于开展检查,对人民群众反映执法人员的违法行为,特别是严重侵犯公民合法权益的案件,敢于参与调查,督促有关部门予以处理和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