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代表建议办理成效
时间:2014-09-29 来源: 作者: [收藏] [打印] [关闭]
一、进一步提高代表建议提出质量<?xml:namespace prefix="O">?xml:namespace> 提高代表建议的可行性。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要把培训代表、提高素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通过多种形式,强化代表意识,提高代表履职能力。要努力为代表更广泛接触群众、了解情况搞好服务,通过召开情况通报会、开展代表小组活动、组织代表视察、调研、执法检查、加强与选民联系等方式,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引导代表关心国家和本行政区域内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的大事,使所提建议真正地反映人民群众的愿望和利益,增强建议意见的可行性。 增强代表建议的针对性。提出建议既是代表的权利,又是代表的义务。既要积极支持代表依法履行职责,依法行使好建议权,又要指导广大代表认真学习,充分认识地方人大的性质、地位和作用,不断提高代表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要引导代表深入实际,加强调查研究,密切联系人民群众,注意倾听群众的呼声,及时如实反映人民群众对各方面工作的意见和要求,使代表的建议意见更有群众性和现实性。 保证代表建议的权威性。每次人代会期间,针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应组织政府及有关部门和法院、检察院领导到场,面对面接受代表询问,当场解决一些代表提出的具体问题,减少书面建议的数量,提高建议办理实效。要积极探索,试行把代表建议提出的时间移前,集中在人代会前提出。这样有利于各项工作报告的起草、各项工作的安排和各项相关决议的通过能充分听取和吸收代表的建议和意见;有利于把代表建议的办理直接纳入全年工作计划之中;有利于代表提出问题和解决和落实,使代表建议更具建设性和时效性。 二、进一步提高办理质量和水平 领导要重视。领导重视,是办好代表建议的关键。要充分认识办理好代表建议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领导,加大工作力度,做到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在法定的期限内,自觉、主动、积极、认真地做好办理工作。本级人大和政府及其相关工作机构要加强正常性检查,探索建立办理进展情况通报制度,保证办理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 制度要健全。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法律规定严的经常性工作。各承办单位要完善工作机制,把握法定时间,不断规范办理工作。一是完善工作制度,规范办理工作。要在依法办事的前提下,认真研究,积极探索,进一步完善代表建议的提出、交办、承办、督办、验收等工作制度,使建议办理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二是明确办理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承办单位要搞清建议件要解决的主要问题,认真抓好建议交办工作,提高交办的准确性和针对性。三是改进工作方法,争取代表支持。要坚持开门办理的好办法,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等方式,主动邀请代表参与办理,坚持代表建议面对面交办会,当面听取代表意见,增强办理工作的透明度。要科学制订办理方案,在答复前,听取代表的意见,了解提建议的意图,吸纳代表的真知灼见;在答复后,及时征询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意见,根据代表反馈的意见,做好再办理、再答复工作。对办理工作存在的问题,要及时研究,总结经验,使办理工作进一步规范性、程序化、制度化。 重点要突出。衡量办理效果的标准,就是看工作落实不落实,人大代表满意不满意。代表每年提的建议很多,涉及面很广,但总有一些热点、难点问题,抓住并督促解决好这些问题,就抓住了办理工作的重点。各承办单位要在进一步提高建议办理实效上下功夫,突出重点,探索建立重点建议办理工作的责任制、限时制、公示制和责任追究制,促进问题解决。对能够解决的问题,要抓紧解决;对需要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问题,应列入规划,逐步加以解决;对涉及面广、情况复杂、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应向人大代表客观地介绍情况,说明原因,争取代表的理解。代表对办理工作不满意的,承办单位要在一个月内重新办理,重新答复代表。
|
© 2020 湖北省黄冈市人大常委会 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