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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监督:执行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时间:2014-09-17  来源:  作者:   [收藏] [打印] [关闭]


执行难问题使社会各界对司法权威产生了疑虑。为有效破解“执行难”,根据武穴市人大常委会2014年工作要点和7月3日主任会议安排,张仲华副主任带领法工委全体成员,于7月16—17日,对法院执行工作情况进行调研。总体而言,近两年来,武穴市人民法院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宗旨,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围绕破解“执行难”,加大执行力度,规范执行行为,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创新执行工作方法,加强队伍建设,执行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2013年至今,共受理执行案件1644件,实际执结1007件,实际结案率为61.25%,终结本次执行程序266件,综合结案率为43%;2013年执结到位标的额为10764万元,2014年上半年执结到位标的额为4374万元,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法制尊严和司法权威,为我市“现代港城、实力强市、城乡一体、生态武穴”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但从调研的情况来看,执行难仍是社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截至目前,法院共有终本案件4197件,其中五年内的794件,5至10年的829件,10年以上的2574件。人民群众对法院执行工作还有不少的意见,破解执行难问题有待进一步研究和解决。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一、执行工作的舆论氛围还不浓。执行工作是法院的重要工作之一。近年来,市法院自身开展依法执行宣传力度还不够大,舆论氛围还不够浓。一方面,利用内部刊物宣传、反映执行工作情况不多;另一方面,与有关媒体一起联合开展以案说法反映执行工作情况的较少,特别是对抗拒执行、规避执行和不配合执行受处罚的典型案例通过媒体曝光的就更少,依法执行的社会知晓度不高,警示效应不够明显。

二、执行任务与法院内部的运行机制不相适应。近年来,我市法院受理的执行案件一直随着诉讼案件的大幅增长而逐年攀升。一是执行干警的力量不适应。执行工作局及四个执行科、一个计划生育法庭共有执行干警23名,年人均需要办理的执行案件数达到50件左右,执行力量与执行案件数量不协调,执行工作任务繁重的矛盾突出。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案件数量越来越少,需要强制执行的案件逐年增多,执行任务越来越繁重,执行干警长期处于超负荷运转状态,不少执行干警长期加班加点工作,不仅影响身体健康,而且还存在各种风险带来的心理压力,加之部分执行人员产生畏难厌战情绪,造成执行队伍不稳定,人少案多的矛盾突出。二是统分结合的运行机制不适应。法院内部各庭的诉讼案件的执行没有落实归口管理,各基层法庭的执行案件也没有专门执行力量,院里执行与基层法庭的执行工作得不到有机统一,导致管理有时打乱仗,甚至有浪费司法资源的现象。三是执行工作的奖惩机制不适应。科学考评、奖勤罚懒等激励机制没有形成,导致干警干事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这些都影响了执行质效的提高。

三、执行工作的外部环境还不尽人意。一是由于执行时间跨度长、人口流动性大、执行方式落后等原因,难以查找执行线索,导致不能执行结案,五年内未结终本案件794件就属于这一类。二是部分被执行人法治观念淡薄,不自觉履行、拒不履行债务的现象比较普遍,被执行人以各种手段转移、隐匿财产,逃避执行债务,造成被执行人难寻,被执行人财产难查,执行效果不理想。三是有的执行案件虽然财产被查封,但因涉及财产拍卖、变卖不能变现,财产难处理,影响了案件的执行效率。四是民间借贷日益增多,债权人把投资风险都转到法院,仅在2013年就连续出现6起较大规模的群体性案件,对执行工作造成很大压力。五是为维护稳定,法院很难依法执行,不敢严格执法,法院为化解矛盾,额外耗费了大量的司法资源。

执行工作是一项社会性、政策性、观念性、专业性很强的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的系统工程。为此,我们建议的对策是:

(一)进一步加强执行队伍建设。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认真贯彻司法为民的方针,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职业道德教育,积极开展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不断强化执行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提高执行干警的能力和水平。要加强执行制度建设,围绕“提高执行效率,强化执行监督”目标,建立结案数量和办案质量为核心的业绩考评机制,制订赏罚分明的奖惩制度和有效的内部统一协调制度。要配齐配强执行人员,给予执行工作的人力支撑,确保执行工作任务相对应的干警力量。进一步完善内部的监督管理,严肃查处执法腐败行为,建立健全不敢腐、不愿腐、不能腐的廉洁执法机制,将执行权力关进制度笼子,防止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要加强执行法官的安保制度建设,保证执行工作健康有效开展。

(二)进一步完善综合执行工作机制。积极推进人民法院执行体制改革,建立统一管理、统一协调、高效运行的执行工作体制,努力发挥整体工作效能。进一步完善“大执行”机制,继续加强与各职能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加快建立我市执行信息共享机制步伐,不断完善法院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通过执行网络,及时公布和通报执行案件信息和提请协助执行事项,主动争取相关部门配合,争取执行工作从手段保障上和社会合力上有新的突破。加强司法资源的整合机制建设,注重法院内部立案、审判、执行等环节的协调配合,强化诉讼保全功能,切实做好诉前、诉中的保全工作。进一步做好审调结合,审执兼顾,正确处理告与理、审与执、情与法、统与分、内与外的关系。加大庭前调解力度,提高庭前调解履行能力,最大限度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积极促进和参与社会征信机制建设,健全我市信用约束机制,为执行工作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加强协助执行的奖惩机制建设,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优势,完善基层协作执行工作网络,协调部门、镇处等相关单位,共同做好案件的执行工作。

(三)进一步改进执行工作方式方法。要不断完善执行措施,创新执行方法,采取公布被执行人名单、完善债务人名录公布程序和被执行人登载事项的变更手续、奖励财产举报等多种方式方法,提高执行时效,最大限度地实现生效裁判所确定的权利。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的联系,充分运用搜查、拘留、罚款、限制出入境等法律手段,促进生效判决的执行。坚决排除各种非法干扰,依法严厉打击抗拒执行、规避执行、妨碍执行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大清理未结案件工作力度,落实执行责任,创新执行艺术,想方设法破解执行难问题,努力提高案件的有效执结率。

(四)进一步提高司法救助质效。要建立“执、管、用”相结合的管理体制,明确司法救助资金的使用原则,拓宽经费渠道,积极争取增加每年司法救助资金数额,针对一些重大涉民生案件予以救助,切实解决权利人的生活困难,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与公信力。

法的权威在公正,法的生命在实施。改变社会对执行工作的看法,重塑执行工作公信力,就必须多措并举,全方位出击,主动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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