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监督工作,不断提升黄冈营商环境法治化水平
时间:2024-08-07 来源: 作者: [收藏] [打印] [关闭]
常委会组织开展读书分享活动,显示了常委会党组对加强机关建设、提升干部能力的高度重视,必将给市人大机关的学风、文风带来新的改变。
一、文章的写作背景
这是武汉大学课题组的一篇论文,估计是在2022年上半年之前完成的,目的是为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立法作准备。2022年11月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作者是张三保、赵可心、刘芳瑞。张三保是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副教授、武汉大学全球战略研究中心副主任,管理学士博士,有北京大学、中山大学、武汉大学学习背景,专业方向为中国营商环境、战略领导、技术创新与商业伦理。赵可心是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研究生。刘芳瑞是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2019级本科学生。
二、文章的主要内容和观点
该文以《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办法》为基准,分别比较该办法与湖北省其他三份优化营商环境文件、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政策文本,从中发现湖北的亮点与不足,进而为湖北完善营商环境优化政策与研究提出8点建议。
文章分4个部分。
第一部分“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的四份政策文件比较”。从2012年到2020年,湖北省出台了4份有关营商环境建设的重要政策文件。一是《湖北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条例》(省人大2012.09.29,共8章57条);二是《关于更大力度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的若干措施》(省委省政府2020.05.13,共5部分30条);三是《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办法》(省政府2020.08.17,共5章50条);四是《关于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省委省政府2020.12.29,共5部分30条)。
本部分以《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办法》为基准,与另外3份文件作比较,阐明该办法的亮点和不足。
第二部分“湖北优化营商环境政策与中央政策比较”。继续拿《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办法》与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2020.01.01)比较,阐明湖北办法有5点发展与创新,有4点需要完善的领域。
第三部分“湖北与上海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比较”。仍然拿《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办法》与《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2020.4.10)比较,阐明湖北办法与上海营商环境政策有5个亮点,对标上海有7点不足。
第四部分“基于比较的湖北优化营商环境政策建议”。将湖北省4份政策文件与国务院条例及上海市条例、江西省条例等作比较,从出台政策机构、市场主体、发展社会组织、知识产权、政务服务与公共服务、法治建设、责任落实与监管、建立营商环境研究智库等8个方面提出建议。
三、文章的可取之处
通过认真学习,个人认为这篇文章起码有3个方面值得我们学习借鉴。
第一,标题比较醒目。文章题目好比文章的“眼睛”,标题拟得好,文章就成功了一半。本文抓住“优化营商环境”这个热门话题,从“法治化”切入,提出政策建议,切口小、主旨大,比较新颖。
第二,研究方法比较特别。主要采用“比较”的方法,通过省内四份政策比较、省政策与国务院政策比较、省政策与上海市和江西省等地政策比较,总结各项政策的异同、亮点与不足,进而为省人大常委会营商环境立法提供科学的建议。文后的附表非常具体、详细。
第三,建议言之有据、言之有理、言之可行。在经过反复比较后,文章提出了8条建议,如将政策上升为立法,更加重视和保护市场主体,进一步鼓励商会、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发展,重视知识产权保护,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加强法治环境建设,强化责任落实和分类监管,等等,为我省进一步完善营商环境政策提供了借鉴,具有指导意义。
四、优化营商环境监督的工作思考
优化营商环境是人大经济工作监督的重要内容,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经济工作监督的决定》提出了9项重点任务,其中优化营商环境高居于第二位。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的要求,财经委连续两届将优化营商环境监督作为工作的重点,每年列入监督计划持续开展监督。本届还有两年,怎么搞?个人有两点思考。
第一,在营商环境建设上,必须以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为方向。从2017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就优化营商环境发表重要讲话以来,全国各地高度重视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营商环境不断改善。黄冈也一样。随着营商环境建设到了一个新的阶段,通过拼政策、拼优惠来优化营商环境之路越来越走不通了。今年上半年国务院下文规范地方招商引资行为,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进一步强调“要规范地方招商引资法规制度,严禁违法违规给予政策优惠行为”。因此,优化营商环境必须以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为原则,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发展环境。营商环境的市场化,是指遵循市场经济规律,破除制约市场作用发挥的体制机制障碍,最大限度为各类要素跨境自由流动提供便利,实现成本最小化,充分激发市场主体的活力;营商环境的法治化,是指通过法治建设为市场主体活动提供公正、稳定、可预期的法治环境,涵盖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方面;营商环境的国际化,是指扩大对外开放,国际先进水平推动相关领域改革创新,在涉及准入前国民待遇、负面清单管理、知识产权保护、生态环境保护、劳工权益保护、服务业开放、数字贸易方面与国际接轨,实现营商环境趋同化。“三化”的核心是练内功,走内涵式建设道路。
第二,在营商环境监督上,必须坚持综合施策、久久为功。在本届余下的两年,可尝试采用新的监督办法。一是开展执法检查。《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于2022年11月25日经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2023年3月1日起施行,到明年有两年多了。建议适时开展一次执法检查,推动这部法律在我市更好地贯彻实施,促进黄冈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二是提出大会议案。学习借鉴武汉市等地人大做法,结合黄冈实际,从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我市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角度,提出大会议案。通过督办政府办理议案,以更大的力度推进我市优化营商环境再上台阶。 (市人大财经委主任委员 缪丞)